热线电话:18336956970

商丘市鑫隆汇代理记账有限公司

主营: 代理记账,商标代理,知识产权服务

天助网 > 商铺首页 > 新闻列表 > 梁园区税务代理机构服务为先「鑫隆汇」
商丘市鑫隆汇代理记账有限公司
第4年 |    
企业等级: 普通会员
经营模式: 商业服务
所在地区: 河南 商丘
联系卖家: 陈经理 先生   
手机号码: 18336956970
公司官网: sqsxlh.tz1288.com
公司地址: 商丘市睢阳区新城街道阳光城9号楼商铺104号

梁园区税务代理机构服务为先「鑫隆汇」

发布时间:2022-09-05 17:09:00        作者:鑫隆汇








第四条 代理记账从业人员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应当符合以下基本要求:

一、代理记账从业人员应当熟悉国家法律、法规,具备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财务会计水平和实务操作能力。

二、代理记账从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会计法律法规和统一会计制度,维护国家利益,保护委托单位合法权益。。

三、代理记账从业人员应当合理运用财务会计知识、技能和经验,保持职业谨慎,不应擅自处理超出代理职责范围的事项。


第二章 承接业务

节 了解委托人基本情况

第六条 在承接业务之前,代理记账机构执业人员应当了解委托人基本情况,初步调查委托人内部控制制度,评估委托风险,并与委托人就约定事项进行商议,明确委托目的及范围。

第七条 代理记账机构执业人员应当通过与委托人管理当局座谈、实地参观、查阅以前年度会计档案等方法,了解委托人的基本情况。基本情况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:


第二十三条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时,代理记账机构根据谨慎性原则,运用判断,必要时,可以抽查个别账户的余额,与实物核对相符,或者与往来单位、个人核对相符。

第二十四条 会计工作交接手续办理完毕后,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应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盖章。同时,还应在移交清册上注明:单位名称;交接日期;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的职务、姓名;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。移交清册一般应当填制一式三份,代理记账机构存档一份,委托人存档一份,委托人的交接人员持有一份。


第四十三条代理记账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会计档案内部查阅、登记制度,委托人会计档案的查阅及应当经过审批和授权,除法律授权外,未经委托人授权同意,不得将委托人的会计档案交由委托人之外的单位及人员查阅。

办理代理记账业务过程中,代理记账机构需要借阅、委托人以前年度会计档案时,也应当按照上述要求与委托人办理会计档案的借阅、手续。


免责声明
•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,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,请读者仅做参考,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、触犯法律的内容,一经发现,立即删除,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。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,请及时联系我们 tousu@tz1288.com
  • 陈经理先生
  • 手机:18336956970
  • 联系我时务必告知是在天助网上看到的!

商丘市鑫隆汇代理记账有限公司

商铺|诚信档案

地址:商丘市睢阳区新城街道阳光城9号楼商铺104号

电话:18336956970传真:1551-6956970

免责声明:以上信息由会员自行提供,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会员负责,天助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。天助网不涉及用户间因交易而产生的法律关系及法律纠纷, 纠纷由您自行协商解决。

风险提醒:本网站仅作为用户寻找交易对象,就货物和服务的交易进行协商,以及获取各类与贸易相关的服务信息的平台。为避免产生购买风险,建议您在购买相关产品前务必 确认供应商资质及产品质量。过低的价格、夸张的描述、私人银行账户等都有可能是虚假信息,请采购商谨慎对待,谨防欺诈,对于任何付款行为请您慎重抉择!如您遇到欺诈 等不诚信行为,请您立即与天助网联系,如查证属实,天助网会对该企业商铺做注销处理,但天助网不对您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!

联系:tousu@tz1288.com是处理侵权投诉的专用邮箱,在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,欢迎您向该邮箱发送邮件,我们会在3个工作日内给您答复,感谢您对我们的关注与支持!

首页 | 公司概况 | 供应信息 | 采购优选 | 公司资讯 | 企业图集 | 联系我们

商丘市鑫隆汇代理记账有限公司 电话:1833-6956970 传真:1551-6956970 联系人:陈经理 18336956970

地址:商丘市睢阳区新城街道阳光城9号楼商铺104号 主营产品:代理记账,商标代理,知识产权服务

Copyright © 2025 版权所有: 天助网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:粤B2-20191121

免责声明: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,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。天助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。